巴克什营镇供水工程招标公告地区:河北详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滦平县巴克什营镇政府的委托,对滦平县巴克什营镇供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滦平县巴克什营镇供水工程 (2)工程建设规模要求:建设规模近期0.4万立方米/日,远期1.0万立方米/日.新打井两眼,铺设输、配管道4927米,新建清水池一座,泵房、变、配电室及加氯间等附属设施。 (3)总投资:计划总投资625.63万元 (4)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国债)220万元,其它县财政拨款 (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总承包。 (6)建设工期:工期要求:80天 质量要求:合格 (7)建设地点:滦平县巴克什营镇 二、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要求为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4、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信誉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定投标人的方式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提出资格予审申请。报名可在网上进行;也可在本公告所附招标人处现场报名。并获取资格予审文件。只有资格予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1、获取资格予审文件的时间为2008年9月5日到2008年9月1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资格予审申请书必须在2008年9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前送至滦平县新建路雅泰兴宾馆二楼。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滦平县巴克什营镇供水工程”字样。 3、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4、招标人将于2008年9月12日发出资格予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资格予审申请人。 四、报名须知: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外省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进冀施工许可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1、凡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0月6日10时,提交到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滦平县巴克什营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王国生 邮政编码:068250 办公地址:滦平县巴克什营镇 联系电话:13503143018 传真:0314-8582916 联系人:王国生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白小涛 地址:滦平县新建路雅泰兴宾馆二楼 邮政编码:068250 电话:13932440704 传真:0314—85829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