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国土资源局雉城镇滨河大道东侧(原欢众酒厂西地块)等地块[拍卖][出让公告]

地 区: 浙江
详细内容: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雉城镇滨河大道东侧(原欢众酒厂西地块)等地块[拍卖][出让公告]
长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长土告字[2007]12号
经长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座落 出让面积(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建议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2007-29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雉城镇滨河大道东侧(原欢众酒厂西地块) 10686(16.03亩) 商业住宅 1.0-1.65 ≤0.3 0.30 40 70 2731 300
2007-30 小浦镇腾达地块 29727(44.59亩) 商业住宅 1.0-1.3 ≤0.4 0.3 40 70 1309 150
2007-31 泗安镇新区6号地块 12002(18亩) 商业住宅 1.0-1.2 ≤0.35 0.3 40 70 334 35
上述地块均设底价,具体土地开发建设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本县尚有拖欠地价款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如某宗地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达到法定人数(三人)的,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如少于法定人数时,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7年10月16日17时前将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 9月26日至2007年10月16日,到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窗口获取出让文件。对于采用挂牌出让的宗地,申请人可继续于2007年10月18日至2007年11月1日到上述地点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9月26日至2007年10月16日11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向国土资源交易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6日11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10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用挂牌出让的宗地,从挂牌起始日起,继续接受挂牌竞买申请,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15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31日15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及时确认其挂牌竞买资格。
六、符合拍卖条件的宗地,其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0月17日10时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举办。
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的宗地,挂牌地点在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各地块挂牌出让时间分别为:
1、2007-29号地块:2007年10月18 日上午8时起至2007年11月1日下午2时30分止;
2、2007-30号地块:2007年10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07年11月1日下午3时止;
3、2007-31号地块:2007年10月18日上午8时起至2007年11月1日下午3时30分止;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保证金以汇票、支票等形式交纳,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长兴县招投标中心。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可以现金方式提交。
2、本次公开出让委托长兴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承办。
3、2007-29号宗地带第十四届政府第七次规划例会通过的设计方案出让并有设置条件(详见拍卖须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让人名称: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王 俊 联系电话:0572—6205219
承办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地址: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
联 系 人:沈树明 联系电话:0572—6031265
开户单位:长兴县招投标中心
开 户 行:长兴县工商银行长海路支行
帐 号:1205270729000002932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