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洋口小区经济适用住房(A栋)工程施工招标地区:湖北详细内容:津洋口小区经济适用住房(A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津洋口小区经济适用住房(A栋)工程,已由长发改[2007]116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宜昌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 (二)工程概况 津洋口小区经济适用住房(A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津洋口村一组,总建筑面积2140㎡,结构形式为砖混七层。估算总投资13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且投标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5、注册地不在长阳县的,应持有长阳县建设局有效注册备案手续; (四)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料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将作废标处理。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五)本工程实行无记名投标,从2007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投标人均可到长阳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 (六)招标代理公司将从2007年11月29日- 12月3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在长阳综合招投标中心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本工程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人民币),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9日上午9时,投标文件提交到长阳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大厅,由宜昌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阳分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07年11月29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长阳政务网》。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特此备案。 招标人(章):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章):宜昌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72017002 联系电话:0717-5333688 联系人:李兴舜 联系人:覃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