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南京至浏河口段数字航道与智能航运建设示范工程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详细内容:
一、招标依据 《长江南京至浏河口段数字航道与智能航运建设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已经交通部审查批复,项目批准文号为交规划发〔2005〕532号,建设资金来源于交通部内河航运建设资金。长江航道局(以下称“招标人”)对长江南京至浏河口段数字航道与智能航运建设示范工程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覆盖地理范围:长江江苏段慈湖河口~浏河口航道。 助航标志:浮标520座,岸标87座(其中219座已经安装了太阳能电池板)。 航道工作船舶:3艘航道测量船,14艘航标工作船。 航道管理机构:一个二级局——南京航道局;四个航道处——南京处、镇江处、扬中处、上海处。 2、主要建设内容 长江南京至浏河口段数字航道与智能航运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航标遥测遥控系统、电子航道图系统、系统支撑平台和船舶动态监控系统、船舶导航系统两个外部应用系统共5个子系统。配套的前期航道测量、机房装修及综合布线工程、船舶导航系统标准编制、航标遥测终端标准编制、内河电子航道图标准编制、系统与南通VTS及长江口AIS系统集成工程等也在本建设项目范围之内。 三、招标范围及招标形式 1、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招标形式:设计方案招标 四、资质要求 凡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水运行业(全行业或港口工程专业、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全行业或电子工程类)甲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最近三年无不良业绩,具有类似工程设计经验,并且在设计人员组成等方面满足本招标项目设计要求的设计单位,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的资质不能低于上述规定的甲级资质标准。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1、购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地点 有意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可于2005年12月2日至2005年12月5日(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到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长江航道局402室(长江航道局计划基建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2月9日14时,预审申请人应在此时间之前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至长江航道局计划基建处。申请的包封上要清楚地注明“长江南京至浏河口段数字航道与智能航运建设示范工程设计招标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迟到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结果通知 招标人将向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能参加本工程设计的投标。 招标人:长江航道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 长江航道局402室(长江航道局计划基建处) 邮 编:430010 电 话:(027)82767860 传 真:(027)82767860 联系人:孙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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